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
www.nj64.cn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五证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只有五证齐全,买房的人才能安心买房。那么,五证是指什么?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不能买?房地产开发五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都是我们在买房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五证是哪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五证,也可以防止开发商没有房地产五证违规售房致使购房者受骗。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二、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买吗
1、五证不全的房子为什么有人买?
五证不全的房子的主要吸引力在于价格会比周边五证齐全的房子便宜20%。有些楼盘开发了三期五证都不全,销售第三期的时候,期、第二期都顺利办齐了五证,给买房人登记了产权,买第三期的人就愿意相信第三期也能这样。
2、怎么知道五证不全?
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以,只要没有预售许可证,就能说明这房子是五证不全的。
商品房预售时,房子通常还在建设中,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大产证,买房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而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用交易房产的产权做抵押。预售商品房在产权还属于开发商时就能贷款,一般情况下是因为银行确认了房子有预售许可证,判断买房人未来取得产权没有明显问题,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担保责任,才给购买这个楼盘的买房人办理按揭贷款。
3、风险是什么?
销售的房子如果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一手房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操作,五证不全的房子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预售合同,也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网上合同备案登记。万一开发商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纠纷就来了。另外,如果开发商终办不齐五证,买房人就不可能得到房子产权。有的开发商即便取得预售许可证,从交房到开发商拿到大产证、给买房人办小产证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开发商为了避免在交房时间上违约,会先和买房人办理交房,但无法出具房屋交接书。等到各项验收通过,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后,才能再给买房人办小产证。
在这个时间段里,如果原买房人凭预售合同就把房子转卖给别人,但因为是期房无法办理转让备案登记,原买房人又在获得房子产权后迅速卖给第三个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法院会以产权登记的效力更高、交易有效为由,判定产权归善意第三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就只能向卖方要求归还房款。
在这个时间段里,如果原买房人凭预售合同就把房子转卖给别人,但因为是期房无法办理转让备案登记,原买房人又在获得房子产权后迅速卖给第三个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法院会以产权登记的效力更高、交易有效为由,判定产权归善意第三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就只能向卖方要求归还房款。
三、补办房产证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是:
1、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2、产权人凭房产证存根复印件和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3、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4、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
如果是开发商丢失了五证,则需要立即向原申请部门补办。
以上是对房地产开发五证补办的详细解答,并介绍了关于五证的相关知识。五证是我们买房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基本要求,只有房地产开发商具备了五证,我们买房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能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一些纠纷。更多关于房地产五证的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石碑村、北关村、东郊村、北泉村、中心村、西关村、幸福...
·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环境污染源,并使应负起相关责任的人员履行责任,重视福建省的环境保护。那么对福建省的环境污染...
·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农村...
·
果园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果园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果园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一、农村土地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而农村土地都是集体...
·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在得到不断发展地同时也让老百姓面临着国家要收回特定地区土地的决策,所幸国家为了公平和保护公民的基本土地利益而会适当地将补...
·
安徽省国道征地拆迁办法的具体内容
安徽省国道征地拆迁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基本内容1、为了加强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征迁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
·
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利弊?
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利弊?在我国,个人或企业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不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十分繁杂,同时土地...
·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那一般房...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