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的如何处理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就为您一一作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处理
《合同法》第28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有的时候,承包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会触犯法律,例如偷工减料、擅自修改图纸等。如果其行为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还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建筑法》第74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出现建设单位违法上述规定的情形。这些情形的出现,有的是源于过失,有的则是建设单位出于为自身谋取利益。
《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付款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因此,从以上的内容中,您能知道了遇到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似问题的话应该如何处理了吧。所以,对于那种因为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我们确实会感到生气,但是以拉横幅和打人闹事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您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


·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工伤鉴定又称为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过认定确定为工伤,而且由于工伤造成身体残疾、对今后的劳动能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可以申请工伤...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劳动...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聘用方):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属于违法的;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


·公司辞退员工半年是否包含试用期
    公司辞退员工半年是否包含试用期?理论上是包含试用期的,因为劳动关系是从员工入职第1天就开始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直接经济损失在50...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但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认可怎么办?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