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
www.nj64.cn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二、律师收费标准
1、按件收费标准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2、民事诉讼收费标准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请律师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在很多诉讼中,当事人也可以不必聘请律师。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法律并不是特别了解,最好还是聘请专业律师,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
·
医疗过错医调委怎么办,如何申请?
医疗过错医调委怎么办,如何申请?一、医调委怎么办因为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所以就需要借助医学或司法鉴定结论来认...
·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1)权利人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最有效、最典型的方式,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
·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发生纠纷的就是美容医疗行业,因为美容这个事项就一定的特殊性,现实中...
·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一、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构成重大医疗过失的行...
·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
·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现在随着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多样化,人们看病就医也就越来越来方便,选择性也就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
·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分情况而定。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
·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
·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一、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