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专利转让合同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专利权转让合同应当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专利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当事人之间进行专利权转让而订立的书面合同还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应当注意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或公告的事项是专利权的转让这一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专利权转让合同本身。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限制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家知...


·专利权的实施许可
    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这是专利法关于专利实施许可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的实质是专利权人将实施...


·专利转让合同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


·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入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权的公共利益强制许可
    所谓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公...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方式
    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


·专利实施许可费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