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www.nj64.cn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为动产租赁合同;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为为不动产租赁合同。
动产租赁包括一般的动产租赁、动物租赁、船舶租赁、汽车租赁等;不动产租赁在我国主要指房屋租赁,另外土地使用权租赁、承包经营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等也视为不动产租赁。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法律一般对不动产租赁有特殊的要求,如进行登记等,而动产租赁一般没有这些要求。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租赁所要求进行的登记,仅属于登记备案,服务于统计需要,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不能因当事人未人理登记,就认定合同无效。我国以往有些地方的法院,法官以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为由,认定合同无效,是不妥当的。
二、租房合同解除纠纷怎么解决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
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根据的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上就是对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这个问题的解答。由于实践中很容易就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因此当事人一定要了解清楚遇到纠纷的时候要怎么解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
·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
·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一、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
·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
·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_乙方(质权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不能解除,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
·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会坐牢吗?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虚假合同有可能会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
·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一、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
·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实际交易中,合同在签订后,无法继续履行是很常见的事情,面对这种继续履行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失的情况,交易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协商的方...
·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哪些纳税额不得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由于违反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应当取得何种票据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