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为动产租赁合同;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为为不动产租赁合同。

动产租赁包括一般的动产租赁、动物租赁、船舶租赁、汽车租赁等;不动产租赁在我国主要指房屋租赁,另外土地使用权租赁、承包经营权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租赁等也视为不动产租赁。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法律一般对不动产租赁有特殊的要求,如进行登记等,而动产租赁一般没有这些要求。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租赁所要求进行的登记,仅属于登记备案,服务于统计需要,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不能因当事人未人理登记,就认定合同无效。我国以往有些地方的法院,法官以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为由,认定合同无效,是不妥当的。

二、租房合同解除纠纷怎么解决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

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根据的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上就是对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这个问题的解答。由于实践中很容易就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因此当事人一定要了解清楚遇到纠纷的时候要怎么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


·明确的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的附随义务大体包括以下六类:(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两者日期是同一天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怎样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1.模版格式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一、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选择拒绝,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合同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51条与第58条是否存在...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