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购房合同更名
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或者直接替换买受人三种情况。
为什么要给购房合同更名?
1、购房者的贷款额度不够,需要增加买受人以补足贷款额度。当然事后可以选择去掉其中一个买受人;
2、购房者需要将房产过户给其他人;
3、为了方便共同还贷或者共同拥有产权,增加买受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如果所购房子还没有备案,是可以进行更名的。同时,如果是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是不允许再行转让的。
还有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时,也是不允许转让的,因为房屋产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买受人不一致也会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购房合同更名流程
1、没有网签和备案的
相对简单,只需与开发商简单的重新签合同即可,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已经完成网签和备案的
因为这时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所以要办理更名,必须经过开发商协商同意,同时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重新签订。
购房合同更名的风险
1、可能会因为交易的不正当性,导致合同备案时被主管部门拒绝;
2、更名过户的目的,有时是为了避税,但是在申领产权证明环节也有可能面临被征税的风险;
3、合同更名必须要双方同意,一方反悔,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大部分城市都允许直系亲属之间的增加或者减少购房合同姓名,但一般只有一次机会。
通过文中对购房合同变更的内容介绍,我们了解了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和风险。购房合同是证明房屋权利的有效文件,合同一旦经双方签订且备案就会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合同内容有发生变更情况的,也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变更。如果您对房屋合同方面需要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我们。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违约行为的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1)违约行为的主体...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是我们与对方或者与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们对于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合同种类很多,今天就...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随着电脑、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上购物也越来越为民众所接受,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购遍世界各地的商品,电商的快速发展虽然方便...


·卫浴购销合同范本
    卫浴购销合同范本卫浴购销合同书范文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


·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
    一,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可以,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
    人事保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市场上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衍生出什么样的社会产品。现如今有一种企业是专门代替他人进行保管物品的。人事保管既然是要为他人保管...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仓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候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内容?成立条件是怎样的?非要是合同没有特定的形式,但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依法生效,它与要是合同有着非常显著的区别。那么,您知道非要式合同...


·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担保人是否有效
    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担保人是否有效变更合同担保人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