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北京买房的税费有哪些?
www.nj64.cn
买房的时候交纳税费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这一点无论在哪一个城市也不例外,就算是在我国首都北京买房,也是必须要交纳税费的,但是至于应该交纳哪些税费,很多购房者对此可能不是特别清楚,那究竟北京买房的税费有哪些呢?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1、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3、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
①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70%×1.2%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5、证书工本费
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6、土地出让金
指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土地转让价款。
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7、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8、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9、土地税费
征用土地管理费的收取分
(一)全包征地方式
(二)实行半包方式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
(四)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
10、土地证书
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对三资”企业颁发土地证书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城镇居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由上可知,在北京买房的税费的是非常多的,主要的税费有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税费等等,在这里还要提醒您,由于北京的房价非常的高,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后再签字,以免掉入了陷阱而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一、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不是,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
·
一、房产遗嘱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房产遗嘱形式主要有哪些?1、公证遗嘱。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
·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
·
对于回迁房份额能否继承?
对于回迁房份额能否继承?对于回迁房份额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
·
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对于征地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因为征地难民会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征地补偿标准一...
·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
·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湖北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湖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
·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
·
一、对于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对于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1、协商协商是...
·
婚前买房的情况不同时,离婚房产怎么分?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同的看法。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因财产来源的多样化,离婚财产分割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