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认定需要怎样的材料

在工作中受伤的话,此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而不同的主体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不同的。那到底工伤认定需要怎样的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认定需要怎样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部统一制定。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书原件丢了怎么办?
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在此,林律师提醒广大当事人:
1、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
2、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四、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底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怎样的材料呢?此时需要区分一些是怎样的主体提出的申请,不同的主体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当然,具体申请工伤认定的,也要注意我国法律中的时间规定,逾期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则最终就由可能不会被受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非法雇佣童工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雇佣童工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违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龄以下儿童法令而雇用的。在很长一段时间,童工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力鉴定。...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


·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
    施工工地人员较为集中,大多是来自不同地区施工队伍,且施工工人基本都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或中年人,容易冲动行事,聚集在一个工地上难免会因为意见不合,或者...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