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目前在投资市场上,理财产品有很多,涵盖定存、债券、股票、黄金等多个领域。其中债券还细分为公司债券、国债等。对于投资者,有必要弄清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和联系,丰富自己的投资知识,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书,反映股票持有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所有权关系,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所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的资本(资产)。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二)存续时限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三)收益来源不同。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四)价值的回归性。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性,是指债券在到期时,其价值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不会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例如,对于贴现债券来说,其到期价值必然等于债券面值;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价值,必然等于面值加上应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资价值依赖于市场对相关股份公司前景的预期或判断,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股息支付情况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较低。而且从理论上讲,一只股票的价格可以是0到正无穷大之间的任意值。
二、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联系是什么?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两者实质上都是资本证券。从动态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这些,就是股票和债券的联系。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和股票都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产品,是发行方重要的融资手段。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筹资性质不同、收益风险不同、发行主体不同等多方面。相对于股票而言,投资公司债券的风险较小,收益也低一些。对于二者的联系和区别,投资者应该多多了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对欠钱不还跑路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跑路的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其实不是不...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受理和审核机构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3、《公...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按照在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一段时间内,是否可以将够买的债权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可以将债券划分为可转换债权以及不可转换债权。...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欠款分担的原则是:夫妻共同欠款由双方公平平等承担,一方欠款,另一方有权不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什么?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什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说要求对方还款。一朋友欠钱不还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