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管是作为借款方还是贷款方,要是存在违约行为的话,此时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但具体因为违约的行为不同,也就导致实际承担的违约责任不一样,有的是支付违约金,有的是赔偿损失。要是对借款人违约或贷款方违约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再进行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形式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形式是什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


·如果在网上借贷会被抓吗
    如果在网上借贷会被抓吗?一、什么是网上借贷?随着今年互联网金融的火热,网贷行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谓网上借款,即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金融活动,其...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呢?...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


·我国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贷款?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购买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我们的支付方式也从原来的一次性付清,发展到现在的贷款支付方式,不仅可以减轻购买人的压力,也可以让资...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一、...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为人情世故...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一、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诉至...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原文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