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
    (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及巡回法庭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二)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要明确具体,易于司法适用。要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出发,将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明确区分为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南京...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Y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Y复查驳回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