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成年犯罪被关在哪里

一、未成年犯罪被关在哪里

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三个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4周岁不满16周岁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根据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规定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未成年的教育和引导是十分重要的,在他们犯罪之后,不仅仅是需要接受惩罚,还需要积极的进行教育他们。另外,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是不会和其他犯罪分子关在一起的,未成年犯罪被关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而且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般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
    一般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网路诈骗在我们身边并不陌生,金额从小到大不等。当然,不同金额所对应的刑罚也有所不同。其实网络诈骗并不是交点罚金就能了事的,...


·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执行条件不同:拘役执行条件是在对...


·打人致轻伤二级会该如何判刑
    打人致轻伤二级的,触犯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中明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伤情越严重就判越重。伤害他人身体伤情接近...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缓刑期满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


·律师该如何为抢劫罪辩护?
    一、律师该如何为抢劫罪辩护?律师该为抢劫罪辩护,首先应该书写辩护词,该辩护词应该包含的内容有:事情经过、被告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本案从...


·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主要分为了三种,即中止、未遂以及既遂,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对犯罪分子最后的处罚就有可能不同。那要是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


·无证驾驶如何延期拘留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实际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公安局的最后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


·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
    虽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要稍微短一些的,但是不可能说通过减刑就让其很快出狱,毕竟我国对减刑刑期也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不然对罪犯进行刑事处罚就...


·盗墓罪未遂的司法判决是什么?
    盗墓罪未遂的司法判决是什么?盗墓罪未遂的判决应当在盗墓罪的判决标准上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认定。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掘古墓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