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般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

一般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

网路诈骗在我们身边并不陌生,金额从小到大不等。当然,不同金额所对应的刑罚也有所不同。其实网络诈骗并不是交点罚金就能了事的,有许多也是要被判以相对刑法的。就比如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相应解答。


一、网络诈骗一万判刑几年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网络诈骗一万元以上不足三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网络诈骗涉案财物的处理

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时就涉案赃款赃物的处理提出意见。

(二)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是什么

1、垃圾短信源源不断

除了传统的短信群发器,有些移动公司还采取了另一种方式——小区短信,小区短信就是以基地作为发送中心,向基地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种发送方式可以每10分钟发送1.5万条。

2、垃圾邮件铺天盖地

每天自己的私人邮箱都被慢慢的垃圾邮件给填满了,导致正常的邮件不能被及时的看到。这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而这些垃圾邮件以都是以推销邮件为主。在此我们也希望那些邮箱公司能对这些垃圾邮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3、骚扰电话接二连三

当我们接到莫名其妙的陌生人电话时,是不是很好奇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意识到,我们的信息已经被泄露了。而且据了解,这些泄露的信息可能已经被倒手卖了好多次了。

4、冒充公安要求转账

有些胆子较大的不法分子,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利用被盗的个人信息减轻我们的戒备,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提醒我们某个帐户不安全,要我们转账,还会告诉我们一个假的公安的咨询电话,我们就很容易会相信不法分子的话,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5、案件事故从天而降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然后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就会根据这些个人信息找到我们,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网络诈骗1万元怎样量刑一般是处以罚金或是被刑事拘留,但如果数额较大,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无期徒刑。为了防止网络诈骗我们要防止个人信息的流出以及骚扰电话要懂得避免。以上便是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根据实际的判决结果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


·没把对方打伤会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
    没把对方打伤会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没把对方打伤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
    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有哪些一、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有哪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


·一般贪污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贪污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和刑罚可以折抵出现情况内容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一、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根据贩毒案件的实情来进行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一、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刑事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


·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构成领导传销罪?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传销犯罪就是人们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出现的法罪类型,由于传销的影响范围广泛,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很大,所以...


·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贪污是违法行为,是国家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造成了社会上的信任危机,因...


·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