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

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一、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
(一)借条或欠条
1、证明目的:借条的很明确,证明借款人从出借人处拿到借款。
2、提交时间:一般应当在立案时提交,以证明原被告双方基本法律关系。
3、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数额、借款时间、利息计算、借款用途、借款人、担保人。
(二)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作用与借条基本一致。
2、借款合同不能直接证明出借人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除非借款合同有明确说明(即在借款合同签订时已经支付借款),需要有借款人收款条或者银行对账单证明借款已经支付的事实。
(三)银行对账单
1、证明目的:证明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
2、提交时间:如果有借条,应当在案件开庭时再提交银行对账单。
3、注意问题:大额借款纠纷,一般法院均要求出借人提供银行对账单,以证明款项支付的事实。
(四)证人证言
1、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事实存在、出借人曾经向借款人催要款项(出借人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与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约定内容出现变化。
2、证人要出庭作证,需要注意的问题详见本网站其他文章。
(五)录音资料
1、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事实存在、利息计算依据及支付明细、出借人曾经向借款人催要款项等事实。
2、录音资料要整理文字版本提交法庭。
3、要准备播放工具,在开庭时播放录音资料。
(六)担保书
证明保证人对借款本息偿还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间借贷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
实践中,当事人没有借据、没有借款合同,而是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诉讼的情况比较常见。即使在原告提供欠据或借款合同,白纸黑字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抗辩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借款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况亦不鲜见。此时,人民法院就应当注重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
例如,贷款人与借款人口头形式达成借款协议,贷款人在诉讼后,因没有书面的证据提供,只能进行口头陈述,对此,应当综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贷款人的陈述的,对贷款人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但如果借款人否认贷款人陈述的,则无法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这一点,关键要慎重审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既要对当事人提供的书证予以充分审查,又不要忽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在证据形成关联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
民间借贷证据在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是很重要的,这点相信您都比较清楚。而此时具体该如何运用手上的证据来维护自身权利,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了解。要是不清楚怎么收集证据的话,也是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


·强制执行村集体欠钱不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村集体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可以进行扣留、提取。3)对被申请执行人的...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一、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既债务人所拥有的能够变现用以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一...


·一万块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一万块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一万块的借条有效期无论是多久都是可以的,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一、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诉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有权提起诉讼,以维...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一、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哪些证件?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