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64.cn
工伤从其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工作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因其职业活动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可以工伤的名义向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事关工伤人员最后所能获得的赔偿,故而您对于各类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要有大体了解。那么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5、五级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
6、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7、七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8、八级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9、九级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主要是作赔偿依据之用,在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中伤残程度呈逐级递增的趋势,一级伤残程度最轻十级最重,工伤的赔偿标准亦是如此。而具体的赔偿办法您可对照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来计算,伤残等级不同其所能获得赔偿也不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
·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
·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一、工厂倒闭后员工的工资怎么结算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
·
企业工伤认定申诉怎么做?
劳动者受了工伤后,无论是伤者本人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劳动部门出具的认定结果不服的,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上诉。除原材料外,有补充材料的可继续...
·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就会按实际给予的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
·
一、书面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工资标准就是岗位谈好的工资总额,这只是工资,就是每个月按照多少钱发放工资。很多公司的工资标准里面还包括了绩效...
·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违反了《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毕竟是在办理单位的事情,作为单位在事故中应当负有怎样...
·
员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退吗
员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