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的经融机构申请贷款。其实在一定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也同样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
凡抵押贷款额度都是看评估价来决定的,土地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会先对土地进行评估。贷款行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和用于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具体金额由贷款行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农业生产项目投入资金的50%,或抵押评估价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过40%。
二、如何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1)土地抵押贷款申请条件: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2)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1、是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2、是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3、是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5、是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般来说用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一般最多可以贷款到房子价值的70%,这时候很多人便有这样的疑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其实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可以贷款到的数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银行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相关的土地进行评估,然后再做出决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3、土地权利人应...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我们知道土地是国有的资产,公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公民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是由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当我们指以牟利为...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1、公告下发时间: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花都征地补偿标准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新雅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花山镇...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用途办公用地是什么意思??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规定类型,最为常见的分类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安置房、经济房等,而土地使用权...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贵阳地区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贵阳地区是怎样的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在《司法鉴定收费项...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现在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承包出去,这样也可以获取一笔收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