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64.cn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推进大型项目的建设比如产业园、铁路,或着变更城市规划方向都少不了需要征收土地。拆迁征地在我国属于常见现象,国家为此也制定了相关条例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管理条例。那么,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详情见下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五)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湖南省政府对征地补偿的标准作出了明确性的规定,各市县必须按照该规定严格执行。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各市县规定的标准进行执行,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补偿范围,各市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必须参考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进行制定。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何,课咨询当地的国土部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主要是征地者和被征地者之间的一些协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很多的民...
·
房屋土地使用到期后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土地使用到期后处理方式有哪些?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
·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标准?《刑法》中对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
·
江门大道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的江门大道工程是和港珠澳大桥相对接的,整个江门大道将佛山,广州,珠海等这些地区联系在了一起,是完善市区交通体系当中的重要市政工程,引人关注的一点也...
·
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所以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但县政府...
·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区片范围:郭家街道、思山岭街道、下马塘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70...
·
我国广东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得到了比较顺利的贯彻落实,目前正处于一个转型过渡的时期,而公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和城市风貌的建设社会伴随着经济体制过渡的这个过程,也...
·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为了落实农民的土地权益,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村集体以外符合规定的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
·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下面通过对增资转让现象的分析,揭示其根本目的和基本成因,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此类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一、根本目的...
·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