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 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两年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法院不在受理申请。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了。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后果。



2、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但依法主张或提出了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法院应该严格审查,确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受理申请。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


·为防盗,私设电网的行为触犯法律吗?
    在农村地区,田间地头、果木林地私设电网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无论是为了防止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还是防止盗窃,其行为已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构...


·单位行贿犯罪的认定
    在认定单位行贿犯罪时,重点是确定犯罪主体是否具备单位主体身份、体现单位意志、为了单位利益,如是则构成单位行贿罪,反之则构成个人行贿罪。司法实践中常见的...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 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


·什么是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人们在...


·什么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关于“如实供述”,是指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陈述。在如实供述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性质及刑事责任大小所进行的自...


·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
    一、管制的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  2、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即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人...


·单位自首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


·什么是刑事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包括两种情况:      &#...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