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www.nj64.cn
现在科学技术比较的发达,不少的事情可以直接通过电脑来处理了,比如说对于一些合同、证明文件等都是直接打印出来便可以了,但是有时候有些人并不会使用电脑,当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的时候,只能选择手写,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一)模板
不存在劳动关系承诺书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劳动关系,现本人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本人承担任何社会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而导致任何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为本人缴纳过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而提出发放工资等任何索求。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二)手写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手写和打印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必须是手写或打印。
不过最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名字需要双方签字,而不能打印。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有一些企业在劳动者入职的时候是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无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其实这个无劳动关系证明既可以用手写,也可以使用打印版本的,对于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其实和打印版本的具体内容都是一样的,只是说需要手工的书写一下而已,所以不会使用电脑的朋友也不必担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买房之后都是需要装修的,装修又是一个大问题了,有的人会自己装,也有的会找装修公司。如果由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质量问题就是发包人最为...
·
员工办理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通常会办理入职手续。然后签署劳动合同了,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了。所以,入职手续对员工而言非常重要,即将要入职的员工,要认真准备入职材...
·
劳动法有规定辞退有扣工资吗?
劳动法有规定辞退有扣工资吗?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
·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一、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奖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到医院看病就医的,就需要向单位请假,这段时间也可以被称为医疗期。那么实践中,职工医疗期该如...
·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
·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说到没有劳动合同,其实主要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因为是单位一方的原因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利益,因而...
·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
职工眼的工伤怎么算赔偿金?要具体看工伤等级,因工伤一只眼睛受伤,属于工伤七级到十级伤残。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以便确定伤...
·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关于工程质量的鉴定标准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不管是校建也好还是其他建筑也好,工程质量是必须实行的,关于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