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www.nj64.cn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听过非法集资这一词。对于非法集资,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影响。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都具有一定的特征,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关于担保公司的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以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为例,将其立案条件介绍给您。
一、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如何判断一个担保公司是不是正规?
(一)从担保公司风险防控的机制来判断
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正规的担保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投资人在选择担保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担保公司是不是有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从担保公司的法律文本以及常规操作来判断
一般正规的担保公司都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会去触碰行业的底线。担保公司和投资人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投资人、借款人以及担保人应尽的义务以及各自的权利的明确规定。这样才是正规的担保公司应有的法律程序。
(三)从担保公司的资产和社会信誉来判断
正规的担保公司都有良好的资产状况和成熟的运营模式,这些又会为其带来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所以投资人可以从担保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社会信誉来判断担保公司是否正规。
(四)从细节处判断。
有一句话叫做“细节决定成败”。担保公司员工的着装、言行举止以及企业文化都能反映出担保公司是否正规。
生活中,当您在选择担保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判断其是否正规,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免走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使自己的钱财遭受损失。文中所述的河南非法集资担保公司的立案条件,可以帮助您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您不妨了解一下,说不定对自己会有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任何社会行为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需要遵守有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在这方面,国家有着严格的规...
·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通常公司并购后会引发一些问题,如果公司在后期整合管理中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造成公司并购失败。那么如何进行公司并...
·
公司法人报酬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很多人都表示很疑惑,因为两者在长相方面是非常相似的,所以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二者是否是属于一个东西,是否是一个概念,其实公司法人是...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公司还存在着法人公司的法人...
·
公司法人代表辞职程序有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辞职程序有什么?公司法人代表辞职程序有什么呢?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了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总经理都不一样,后者都需...
·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股权融资。...
·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疫情期间企业是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企业无法准时发放绩效资金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
·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
·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