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实践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面,可能之前确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了,因此就需要增加。那在法律上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那么父或母一方可能要支付十年甚至十年以上的抚养费,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孩子所在地的生活水平都会发生很多变化,此时依旧按照之前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对子女而言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父或母收入增加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
二、什么条件下起诉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工资收入的增加,生活成本也会加大,法律赋予子女要求追加抚养费是合理合法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一)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离婚后是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上述规定情况,还有父母一方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时也可以起诉追加。当然,如果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例如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这是可以的,但是否能够增加成功,则还要看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利益是什么。要是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增加情形,那此时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在增加抚养费的同时,其实也是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此时同样需要符合规定的减少情形才可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招摇撞骗罪骗婚应该怎么处理?
    招摇撞骗罪骗婚应该怎么处理?招摇撞骗罪骗婚的情形一般会被退婚,以婚姻为幌子,骗取当事人钱财的,数额较大的行为,不是骗婚罪,什么是骗婚如何认定怎么判刑应该...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


·刑事讯问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知家属,家属...


·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多数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最后都是导致感情的破裂,然后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


·在我国婚姻无效的重婚啥意思?
    在我国婚姻无效的重婚啥意思?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重婚法院不主动受理,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


·夫妻一方瘫痪怎么立遗嘱?
    夫妻一方瘫痪怎么立遗嘱?夫妻一方瘫痪的,可以通过代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便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订立遗嘱,对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是不...


·告他人重婚罪主要什么证据
    一、告他人重婚罪主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一、抚养子女一方怎么起诉抚养费?
    一、抚养子女一方怎么起诉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


·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能。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