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
www.nj64.cn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是什么争议都受理,那究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1、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个体工商组织(指一般雇工在7 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工、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劝导当事人化解矛盾,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使劳动争议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调解组织包括: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里要指出的是,调解程序也是一个自愿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着重调解的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原则,体现在:
1、扩大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范围。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仅限于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到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除了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外,还增加规定了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都可以作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调解职能的组织中的任何一个申请调解,从而拓宽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渠道,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使各种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2、对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作了细化规定。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对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此基础上,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包括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具体要求、劳动调解期限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特别是规定了对涉及金钱给付争议的支付令制度,这些都进一步强化了调解程序,从而有利于劳动争议在平和的气氛中得以解决。
3、明确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进行调解。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强化重在调解的原则,把调解作为仲裁庭必须做的一项工作,调解是作出仲裁裁决前的必经程序。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也要先搞清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才行,不然即使提出了申请,最终争议也是不会得到处理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如果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是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了网络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按规定,...
·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政府为提供公共服务,我国每年都会进行大量的工程建设。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一定要...
·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建筑工程的耗资巨大,并且工程的持续期是很长的,所以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期也是很长的,在这个漫长的合同履行期中,为了保证合同的...
·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
·
劳动合同法生效有何规定?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规定了双方协商所达成一致的内容。对于员工来说,有了劳动合同就有了一份保障。有的人表示不放心,因为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
·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
·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
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一、辞退工作很差的员工要赔偿吗?如果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
·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过节费和每月的工资都要并入当月的总工资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
·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
·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一、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可以强行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