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
www.nj64.cn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酒驾之后不能驾车,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有些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在酒驾后逃逸,再找他人顶替自己,这是典型的冒名顶替酒驾的行为。对于冒名顶替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笔者认为,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就象有的盗窃犯,在窃得财物回家后感到不安又将所窃的财物主动退还失主,仍应认定其盗窃犯罪既遂一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一旦形成,就不能回转。事后,行为人感到内心不安,主动到有关部门讲清问题,这是他原先在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转变到主动接受处理的一个转换,也只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这是另一个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我们不能将后来的自首去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
二、交通事故冒名顶替如何处罚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上演,其中很大一部分交通事故是由于酒驾造成的。更有甚者,在酒驾后逃逸,然后时候找人冒名顶替。对于冒名顶替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现象该如何处罚?由于这是妨碍公安机关执法的行为,所以无论是逃逸者还是顶替者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时间限制?
很多人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对于诉讼离婚,法律中也是做出了时间限制。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时间限制呢?而法律对起诉离婚的条件也...
·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基本义务。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
·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那么,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索...
·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
·
新婚姻法哪条规定保险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哪条规定保险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
·
一、结婚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
·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先分析一下法院怎么才能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
·
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
引起离婚的原因很多,当感情淡了,随随便便一件小事都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那么针对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也是双方离婚后需要去了解的,当然,有的人可以不在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