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www.nj64.cn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p="">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p="">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p="">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p="">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受伤,可以得到单位的补偿,若伤势被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则人民法院应判处用人单位各级高额补偿。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的规定与往年并无太大差异。而所谓赔偿也无非是金钱赔偿,所以在执行公务时应首先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什么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
·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
·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老板欠钱不还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
·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自动续约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自动续约吗不会,除非有明确约定自动续约。劳动部文件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由原劳动合同予以...
·
8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
·
当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应该如何处理社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企业和公司都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社保,社保一般都是由单位集体购买,个人是无法购买的,所以一般我们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又或者当我们的社...
·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如何办理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
·
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吗
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之所以发展的这么迅速,有些事与劳动者分开的,就比如建筑以及工业的发展,那么如果这些员工由于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
·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2023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
·
一、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一、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