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www.nj64.cn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叫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二、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是由认为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施工,造成质量瑕疵,而验收方在验收时又没有样按照标准验收导致次等质量的工程流入市场。那么,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不同的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有不同的类别。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类员工,在...
·
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
·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现如今公路的修建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公路为老百姓的出行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运输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公路在修建的时候...
·
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对于从事一些工作保密性强的一类工作的人员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更好的维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那么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其具有怎样的优势?...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到底存在哪些区别,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
·
员工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
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
·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
·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自己的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及时的进行工伤伤残的鉴定,工伤伤残一般分为十级,级别由于受伤...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