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上海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www.nj64.cn
离婚是谁都不愿见到的事情,闪婚后离婚、多年感情破裂后离婚都非常常见,这两年还出现了扎堆假离婚的现象。全国离婚诉讼费用都要参考法律法规,上海离婚诉讼费要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下面给出一般标准下诉讼费怎么收取:
一、离婚诉讼费标准: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由谁来交费: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
三、经济困难怎么办: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四、起诉离婚费用:
起诉离婚可能会涉及其他费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有关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五、起诉离婚其他费用: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律师收费标准:
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
2、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七、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在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起诉前作为原告要准备好预交的费用。财产分割还要另行收取费用,按数目大小决定。如果经济困难,被认定后可以减缓收取。以上内容如还需了解,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
·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
·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
·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一、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吗?离婚财产和小孩分配都需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中的。首先,关于离婚财产问题,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
·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在法律上的定义为夫妻双方经协商后决定注销合法夫妻的身份。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因为但凡涉及...
·
一、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并在法律上统一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
·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现实中,导致男女间婚姻无效的情况其实也比较多,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无效婚姻,此时需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之后才能实际确定。对于无效的婚姻也需要当事人积极进...
·
实际中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的话,那此时需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夫妻办离...
·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也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可以防止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有些夫妻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以婚前财产公...
·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