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国家推出出口退税,原本是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尽量多的出口自身产品。但是,有些投机者为了获取利益,假装出口产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定义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在出口环节向出口商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征收的在增值税和消费税。
(2)使用了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根据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①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②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③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④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上述《解释》第2条规定,“其他欺骗手段”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②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③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④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根据《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之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从上文可以看出,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即是骗取数额超过一万元。如今,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频发,涉及的款值也居高不下,甚至某些案件涉及案值高达上亿元。虚构出口货物,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是非常严厉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上强奸罪有哪些手段
法律上强奸罪有哪些手段(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二)“...
·
网络诈骗五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五万怎么判刑?网络诈骗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很大,这种犯罪的影响范围极其广泛,受害人人数也较多。因此,网络诈骗行为是我国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
·
酒驾肇事逃逸和肇事逃逸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酒驾肇事逃逸和肇事逃逸的量刑依据是什么?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
·
如何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认定
自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卡作为电子化和现代化的消费金融支付工具开始进入中国,并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跨越式的长足发展。信用...
·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犯罪中止减刑没有明确规定定,犯罪中止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
·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罪悔罪从轻...
·
嫌疑人恶意泄露隐私犯什么罪
嫌疑人恶意泄露隐私犯什么罪?恶意泄露他人隐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
·
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如何判处罚金
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如果属于扒窃、入室盗窃等等情况,那此时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可...
·
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一、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