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二、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必须要先申请进行了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才行。当然当事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才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70岁老人车祸有误工补贴吗
    70岁老人车祸有误工补贴吗?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代驾是车主不能自己开车由专业的人员开车将车主送到要到的地方,根据市场需要,很多租赁公司、网约车平台都有代驾的业务,代驾业务的发...


·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在发生交通交给你事故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损害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选择走保险的程序,这样处理事情的效率...


·月收入一万交多少税
    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


·一、 吉林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吉林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


·交通事人伤如何定损赔偿?
    交通事人伤如何定损赔偿?交通事故人伤的定损赔偿只需要按照实际花费的医药费以及伤残定级后对应的补偿数额进行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一方不让开怎么办?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一方不让开怎么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一方不让开可以协商分割车款,若是无法协商一致,此时并不能上诉法院处理。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一、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在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