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的,在修建好了之后需要到相应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之后才能开始销售或者交付商品房。但这个环节不涉及到购房者,不过在实际购房的时候需要让开发商提供,因此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后先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五家对工程进行验收(即所谓的“五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五方共同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开发商)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交付作为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应承担的一个重要义务,其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交付条件的约定,同时,也不能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商品房的强制性条件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
二、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律师认为,商品房交付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将交房条件约定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于“竣工验收”的具体实施建设部颁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得非常清楚: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同时还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只要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认可,就可以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就达到了购房者约定的交付条件。至于竣工验收备案,那是行政管理机关对建设单位实施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民事行为是毫不相干的。也就是说,只要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人防、消防、规划、环保等专项验收必须通过,那么即使没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交房。事实上,从前文列举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法规仅仅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经验收合格”,但并没有明确商品房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备案“才能交付,或者说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符合交房条件。实践中,商品房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此时自然是不满足销售或者交付资格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这样的商品房也是不能购买的,以免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车祸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车祸的起诉流程是什么起诉流程比较繁琐,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到公安机关进行撤销...


·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
    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一、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飙车这种行为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退房要交违约金吗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求退房且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爷爷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爷爷死亡后,肇事方就要承担死者孙子的抚养费。如果...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
    分割还贷部分还需要给法院交起诉费吗?你要分割就需要在诉请中写清楚具体房屋情况,写了法院收费就要按照房屋价值计算的,不论最终法院是否进行分割,诉讼费都是这...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但由于肇事者或家属积极赔偿,有助于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对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具有帮助作用。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