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律规定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www.nj64.cn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此时的加班具体分为了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后者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此时企业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因为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并非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一些单位节假日由工作人员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等。这种情况下,值班费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 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企业在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时候,需要区分实际的工时制度是怎样的,毕竟针对不同工时制度在确定加班时间的时候情况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加班费的数额也不太一样。要是还不清楚企业加班费怎么计算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在扩大生产、对外并购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很多企业自有资金是不足支撑企业需求的。这时,就需要...
·
股份公司成立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股份公司成立流程包括哪些环节?一、股份公司成立流程包括哪些环节?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
·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给别人打工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扶持让您人人都可以当老板。但是公司注册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公司注...
·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犯罪行为,因为非法集资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受害者比较多,辞职法集资涉及的资金极其巨大,相关法规将会对非法集...
·
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主要有:1、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投资人买卖...
·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公司法人,一般都会是这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法人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
·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
·
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
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我国公司法的内容非常全面,可以说是指导公司合法经营的具体法律文件。而上市公司是股份制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经营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