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迄今为止,合同的类别多种多样,为社会上的各种交易提供了凭证、规定、违约后果处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其中有一种合同为工程合同,主要是为了工程的建设而出现的。既然有工程合同,就一定有对于工程合同的质量及完成要求。那么我国的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


我国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标准是什么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如下: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五、主要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综上可以得知,在我国对于工程合同的质量及完成要求是十分严格的,我们的国家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质量的要求较高。这是对社会、对人民的负责,也是工程合同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必然因素。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一、职务填写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无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合理吗?
    无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合理吗不合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一个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也是有的,公司欠薪的情况...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上限怎么规定的(一)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还有约定违约金之分,而《合同法》中所约定的是约定...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数额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建筑工程特级资质标准一共分多少等级?
    建筑工程特级资质标准一共分多少等级?建筑工程特级资质标准一共分多少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一级资质标准1.1....


·建设工程质保期一年是否合理?
    建设工程质保期一年是否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质保...


·没有毕业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对于大学生来说,在还没有毕业之前都会经历一段实习时间,有时也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您知道没有毕业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未毕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