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诉讼法上的辨认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执法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有时候为了确认或者取证,需要让别人来进行辨认,不管是对人或者事物等。因为辨认的结果是比较重要的,所以我国的法规对于辨认上的程序是有规定的,如果想要了解刑事诉讼法上的辨认程序是什么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以下的资料。

一、刑事诉讼法上的辨认程序是什么?

(1)询(讯)问辨认人。

主要是确认其是否有辨认能力,详细了解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告知辨认辨认的规则和要求,告知辨认人弄虚作假应承担法律责任。

(2)确定辨认的时间和地点。

(3)选择辨认陪衬。


a辨认陪衬人不得少于7人,应选择与被辨认人性别相同,年龄、气质、身高相近的陪衬人。

b辨认照片不得少于10张。应选择性别相同,年龄、发式相近的照片。照片中不得出现嫌疑人、陪衬人的姓名。

c辨认每一件物品时,陪衬物不得少于5件。且陪衬物特征应当与辨认物品近似。

(3)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4)辨认经过、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辨认照片及辨认照片说明。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法辨认?

(1)辨认的决定权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的主持者

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

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

(4)单独辨认规则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5)见证人规则

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6)不得暗示的规则

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7)保密规则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8)辨认笔录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

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我们已经通过上述的资料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行为人进行辨认的时候,首先需要确认辨认人是否具有辨认的能力,然后约定辨认的时间,选择辨认陪衬等程序。在进行辨认的时候,行为人也一定要如实的进行辨认。要对辨认的后果负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有的人为了获取暴利而不惜采取违法手段来敛财,此时获得的钱财属于“黑钱”,是很容易被查的,他们就会想办法将黑钱转化为白钱,也就是进行洗钱活动。这样的行为...


·个人非法集资7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集资7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个人非法集资700万的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死刑作为我国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其使用条件是相当严格慎重的。可是,很多人对死刑判决的情形问题不太清楚。那么,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犯罪主体一般被拘留半个月半个月就可以被释放,一般8点30干警上班后开始办公,9点多开始放人,如果人多排队的话就要往后推延了...


·一、行政盗窃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行政盗窃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


·减刑最多减多少
    法律会给予犯罪分子改过的机会,在监狱中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良好的认罪态度、改错态度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就算已经得到判决,也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刑期减免...


·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因此,如果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就要严惩。那么,构成挪用资金罪怎...


·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会遇到一些遗弃行为,比如说没有能力治疗婴儿的先天性疾病导致遗弃的,或者不赡养老人导致遗弃的。一般而言,生活中的遗弃行为时违法行为,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