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www.nj64.cn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土地是每个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及企业资产,因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因此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国企在改制时对于处理相关划拨土地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介绍几种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一、出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土地是最为的方式。改制企业可以将出让土地进行转让、抵押、租赁等,企业得以自由地根据经营状况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很多国有企业资金紧张,负债率高,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它们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因此,只有那些效益较好、资金较为充裕的国有企业在改制时才能够采取这种方式。二、租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按期向政府缴纳租金,这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在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土地租赁合同也可以转让、转租或者抵押。对于资金不充裕,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是一种比较有利的选择。三、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以后,作为国家的股权投入企业,由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实质是国家以红利、股息作为土地出让金的代替。这种处理方式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在企业效益好的情况下,也可以增加国家收入。但是,采取这种方式将会使国家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此外,土地使用权作为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也应当受到国有资本投资方针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一种比较特殊入股方式,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予一定的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被授权公司无须向国家缴纳让金、租金、股息等,但是每年都须对国有土地保值增值情况提供报告。国家对于这种处理方式加以严格的限制,能够被授权经营的企业只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如改变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也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但是,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显然,这是由于保留划拨方式违反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方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必须考虑到土地的利用价值、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政策强制性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处理相关划拨土地。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案发地
*
<<手机号
*
·
2023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5]577号文件批准征收杨成庄乡董庄窠村集体土地5.94992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静集有(2013)第1...
·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一、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为了更加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各地都开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征收征用了农民居住或者生产的土地按照规...
·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
·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而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
·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国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就以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安置工作为例,我们给您分享关于安庆...
·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
·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
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一、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开垦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已经村集体村民表决同意,并和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的,开荒人和集体共同分割荒地征收...
·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