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型企业在创立,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发布了公司法这一章程强化公司的自治,但是您对于公司法的创立并没有完全的接受,依然存在很多争议,那么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与股东资格有关的争议公司股东资格完备与否与出资是否完成密切相关,如果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全额出资,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限制甚至剥夺其股东权利,常见纠纷如下:(一)如何解决股东逾期出资问题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出资,将形成公司的催收资本,等同于股东对公司负有债务,公司可以通过主动催收、限制股东权利、强制转让股权、除名或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履行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如果公司不及时行使权利,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向拖欠出资的股东进行追缴。并且,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实现债权。(二)如何应对股权被恶意稀释问题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他人虚假向公司增资以“稀释”公司原有股东股份,该行为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即使该出资行为已被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公司原有股东股权比例应保持不变。(三)如何合法限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关于“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精神,公司可以根据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的实际情况对其财产方面的权益作出相应限制。法院应参照此两条规定精神,对于侵权赔偿的审理,以实际出资确定赔偿比例。(四)如何解决股权激励的股权回购问题若非年龄、身体原因提前离职或辞职离开公司,股东需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提出辞职时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公司在职董事。并非年龄和身体原因离开公司,涉嫌违反履职协议。(五)如何合法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进行除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一般都是对股东资格有关的争议,由于一个公司的运营需要多个股东的出资帮助,但是又因股东的份额资格产生相应的争议,对相应的股权问题产生纠纷,常常需要通过法院按照公司法的章程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登记认缴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认缴”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注册公司资本认缴登记制...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它是通过股东大会来作出决议的。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事项都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


·合伙企业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一、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目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理想的状况,这与我国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包括国家走出去战...


·小公司法人是指什么意思
    小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一类公司主体,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社会发展都尤为重要。小公司法人是指我国相应公司的法律代表人,对公司的法律进行相应的负...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一、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有哪些1、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


·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是多久
    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是多久?《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且企业法人需要一起独立的资产进行偿还债务,故而企业的资本需要保持稳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