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资产和其他固定资产,其他股东都有权利进行分配和享用。所以对于公司的资产管理,必须形成一定的管理体系才可以,否则对公司的资产可以进行随便转移和使用的话,公司将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下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一、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 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我们可以看出,生活当中如果行为人对公司的资产转移属于恶性转移财产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其实在公司当中,针对公司的运营资产和其他一些固定资产,应该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并且在工商局应该有所备案,这样才方便于各股东的正常维权。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公司股东能作为被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创业初期的年轻人可能会注意到,注册公司时按照国家的规定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才能成功的注册一...


·合同主体由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法律责任谁承担
    合同主体由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法律责任谁承担?合同主体由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应用主要指包括个人与企业单位两个部分,企业和和人通过合作把专利技术发挥到最大的价值。那么最为合作方的...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
    因拒绝加班被公司辞退合法吗?怎么维权?现在许多公司加班已经变成常态,因为加班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劳动权益,并且长期加班的话有些员工也会吃不消,所以员工就会...


·公司办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现实中,不仅会对个人的房屋进行拆迁,因为市政建设的需要,还有可能对一些企业进行拆迁。而此时按照规定,也是要对被拆迁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