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怎么分

现在房产的价格可以说明天跟今天的都不一样,更何况是那种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产,到如今相信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倍。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到底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是怎么分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什么是房屋增值部分?
房屋增值部分是指房屋市场价格上涨和增加的部分。比如,一套房屋购买时是100万元,由于房地产市场火热,如今把这套房屋卖出去的话可以得到180万元,这其中的80万元差价就属于房屋的增值部分。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二、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三、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御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其实,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并不是很复杂。总结起来就是,房子归谁,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就归房子的所有人。夫妻一方有付出的,也需要考虑一方的付出,付出部分的增值属于付出方的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一般是按照上文所说的方式进行分割。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地区也有着差别,此时需要做的就是找个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解决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得疑问。
四、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经过评估后,才可以确定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能分多少。具体的增值部分怎么算有着地域的差别,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的评估机构,这里就不能为您提供准确答案了。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才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因为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部分,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主张分割的。当然,实践中,除了对房产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外,本身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也要分割处理才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少老房可能会面临拆迁,在其中居住的居民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少老房可能会面临拆迁,在其中居住的居民们也面临拆迁安置工作。而目前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大多数采取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拆...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1、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医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不少的力量。但是商业房出租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一般...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自己居住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买更适合自己居住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于是就衍生了换房需求。简单来说...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如果确实存在着违约的事实,是可以打赢的。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出卖人反悔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


·一、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赔偿?
    一、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赔偿?房屋买卖违约赔偿: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