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二、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据此可以看出,试用期时间没有最短的规定,只有最长的规定,试用期时间最长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试用期走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就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另外三种情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作出上述约定的,都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交社保问题的简单讲解,如果你还有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时违法的,同时,员工还要注意试用期时间长短的问题。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因果关...


·电瓶车相撞肇事逃逸如何进行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


·酒后多久开车才不算是酒驾
    判断标准可以参考1斤白酒24小不驾车,半斤白酒12小时不驾车。以饮酒量1斤(500克)来计算,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大概在200克,以每小时代谢10克计算,大概需要20个小...


·一、因工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因工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无法解决并且不适合我们自己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案件,但是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


·车子划痕险理赔会影响第二年保费吗?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必定会给自己的爱车保上保险,以免出了交通事故自己承受经济损失。有可能你也听说过车子的保险费用会随着理赔次数而增加,那么车子划痕险理赔会...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怎么办
    发生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都害怕麻烦而拒绝处理,一味的逃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肇事一方就会很害怕,以至于一味想逃避。当进入到处理问题的阶段,...


·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