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有什么?

我国的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政策就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补缴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有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征收规定
是什么?

征收
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有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直接后果就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内容,了解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内容。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大家沟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您沟通感情的途径之一,不仅逢年过节您互发红包,还经常能看见您在微信群里“抢红包”于是许多不法分子...


·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么?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机动车抢红灯怎么处理?
    机动车抢红灯怎么处理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


·二手房交易卖方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税,这是买卖双方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到要交什么税,就有很多人有疑惑了。此时买卖双方的地位不同,那么实际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是不同的。到底二手...


·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 一、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
    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一、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国有划拨土地的房产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1、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准...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一、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因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