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负责人,拥有核心权力,通常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如果其自己有资金需求的话,也可以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发起借款。目前,不少银行是欢迎法人借款的。那么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具体可以贷款多少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金额,应根据贷款银行的不同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其特点包括:1、贷款额度高:如招商银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中国工商银行为1000万元;2、贷款期限长:一般授信的最长可达10年,单笔贷款最长可达5年;3、 担保方式多:才采用质押、抵押、自然人保证、专业担保公司保证、市场管理方保证、联保、互保、组合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4、具备循环贷款功能:此类贷款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二、公司法人贷款要提交哪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4、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5、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6、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公司法人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在分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2、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用良好,经营稳定;3、相关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大体知道了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相对于普通人而言,由于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及股东,因此其申请的借款金额往往较高。如果是申请信用卡的,信用卡的额度也会高一些。法人向银行借款,需要提供法人证明、借款用途、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资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


·现在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现在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一、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欠款多少可以判刑 怎么追讨债务
    欠钱不还其实在民间借贷中很常见,对于债权人来讲,这个时候一般都很苦恼,一个是不知道该如何追债,再一个就是担心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那结合我国现在的规定,...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一、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


·银行本票存款属于什么性质?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各种票据,有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及本票等。其中银行本票使用非常灵活,持有本票的企业可以到银行承兑现金。当企业需要开具本票的时候,按照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