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
www.nj64.cn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那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何谓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标准是:(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应注意的是,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被认定为该罪,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争取为您减轻刑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申请商标注册续展到哪办
商标注册续展到哪办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办...
·
专利转让要通过什么程序
专利转让要通过什么程序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
·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每个公司的商标都是经过精心且独一无二的设计才能突显出公司的特色,但商标往往都不是公司内部自行设计而是公司通过委托的形式交给其...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但是在我们国家只限于著作权当中的财产权利。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
·
商标续展被驳回了是什么原因导致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
·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
·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方式有哪些现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分发展,著作权保护已经不再局限于实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内容不断在扩大,网络内容的易得性使得传统的著作权保...
·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
·
关于商标无效时间怎么算?
关于商标无效时间怎么算?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
·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