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www.nj64.cn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企业承包合同是一种用来约束规定卖家和买家双方交易中对所交易的商品的价值的书面文本规定。其一是在交易中双方谈判,最后的决定和结果用合同的这种样式呈现出来。其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但是,这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企业承包合同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吗?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1、原劳动部《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2、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关于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处理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商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承包合同中非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标的、内容及应承担的违约经济责任予以确认。如果这些条款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可以作为处理上述劳动争议的依据。
二、企业承包合同的特征
它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种法律形式。其法律特征表现在:1、发包方是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有关行政部门。(承包方)则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双方之间不论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均在企业承包合同中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客体是企业经营的国有财产。3、合同内容是针对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而确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5、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
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按实际情况,对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个人比较推荐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自愿、平等及合法是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的特点在于简便易行,解决纠纷的同时有利于双方的协作,更便于协议的执行。但自愿是协商的基础,在合同纠纷的分歧及标的较大时,协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就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综上可以知道,对于企业承包合同纠纷属于劳动纠纷,这是需要就具体的情况来区分的。如果该合同中涉及了劳动者的工资和基本的福利待遇等东西,那么这个合同就会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一旦,因为这合同引起的纠纷就会成为劳动纠纷,否则,是不属于劳动纠纷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一、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
·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
·
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们知道,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法律也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想要的工资的。但有的单位却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不予支付这个试用期工资。那么实践中...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是受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在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也应该...
·
施工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施工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一、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
·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
·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一、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赔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
·
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是自身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工人来说,安全始终是放的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给自...
·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
·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