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www.nj64.cn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房产纠纷解决方式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房产纠纷打官司流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首先关于这个收取的费用标准是有着规定的,其实收取的标准首先是按照1000元到8000元的基础进行收取,然后剩余的费用根据具体标的额的数额大小来进行分段累计收取。具体的您还可以咨询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2023年新建房如遇拆迁国家赔偿吗?
关于房屋拆迁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要处理好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恰恰在这中间需要协调的时候才是最重要的,关于拆迁之后的赔偿问题不妨是人民最关...
·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与新房不一样了。毕竟新房一般都是那种清水房,就是还没有装修过的。而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房的时候...
·
北京回迁房买卖税费怎么算?
北京回迁房买卖税费怎么算?北京的回迁房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税费的计算一般按照二类经济适用房来进行。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
·
购房合同丢失了有没有风险
购房合同丢失了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
·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
离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自由恋爱观念深入人心,不在约束于传统的观念之中。而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经常存在纠...
·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
·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2、所认...
·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
·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咯怎么办?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咋算钱还是按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房租进行缴纳就可以了,没有任何的变化。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