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其实现如今的年轻人未婚同居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关于未婚同居是否合法,在生活当中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但是无论如何未婚生子的话,针对这个孩子的正常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必须承担起自己的抚养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一、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2、抚养费规定: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3、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4、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5、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未婚同居违法吗,犯法吗?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此时,对于形成事实婚姻的婚姻状态,法律是给予保护的,此时的未婚同居并不违法。而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三、未婚同居生子违法吗?

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此时,未婚生子也不是违法行为,只是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麻烦,想要了解结婚登记的手续、程序、材料等相关问题,可以在本站查找。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主要还是针对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这些重要信息要有所交代。未婚生子如果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方不对孩子尽抚养义务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因此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我们奉劝您对于同居的事情一定要考虑清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是诉讼程序当事人以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


·夫妻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属于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在,但在具体办理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然后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才行。只不过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太一...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一、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离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离婚财产的公正方式为: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而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的...


·国家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如何赔偿人身损害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男女双方结婚有相关规定,对夫妻离婚也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婚姻法中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方面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内容包括抚养费...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吗?
    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吗?自己的子女可以送人,我国《收养法》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