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www.nj64.cn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不过有些时候也是会免除死刑的,那究竟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时候,可以给犯罪分子略轻一格的处罚。如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要从轻处罚,就轻一格,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样就可以免于一死。还有正当防卫,也属于此类情况,但正当防卫的认定,界限至今不是很清楚。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同样是不判处死刑。《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有的犯罪分子,在被关押后,至临刑前,可以通过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达到立功表现,以减轻对自己的刑罚处罚。但需要注意,这种检举必须及早检举,因为需要公安机关一定的时间进行落实,只有在属实的情况下,才起作用。如果在检举后、临刑前,公安机关对检举行为还没有落实的话,就不起作用了。5、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过错和罪责。
二、该怎么争取免除死
刑
因为多种多样的原因,司法机关虽然是在尽力保持公正的判决,给犯罪分子一个公正的量刑,但实践中,有失偏颇是难免的,这时,就需要被告人的家属进行多方面、多渠道的努力。那么说,如何去努力呢,一般而言,可以有:1、律师的帮助。律师知悉法律,可以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给被告人心理安慰,在法庭上进行辩护。2、记者的帮助,也即舆论渠道。不可否认,有的案子,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使得法院有压力,或者对被告人非常不利,以至于可能出现不利于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如对方经济或权势很大,对方有其他背景等。3、其他办法。总之,希望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实事求是的应有的处罚,才是法律的原则要求,才是律师和司法工作者的基本出发点。目前我国适用死刑的罪名有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您可以看看自己是否属于法定的范围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9
对于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之前刑法中虽然对个人隐私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中还有很多漏洞存在。不过最近刑法修改时对个人隐私这一章进行了完善更...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与群众财产,每次发生重大事故都会引起地方甚至全社会的关注,影响极其恶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上从严认定,绝...
·
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
·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
·
拐卖儿童被判处死刑会吗
拐卖儿童被判处死刑会吗拐卖儿童被判处死刑是有可能的,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经被拐卖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是拐卖结果犯...
·
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一般不会;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一、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2、...
·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
·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