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对土地没有使用的时候就会将土地出让给一些土地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符合相应的用地计划,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为你解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否则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转让房地产必须做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合法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别确定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或成片开发土地未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土地但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等,其土地使用权都不得发生转让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由上可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的事情有很多,概括的说就是出让土地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最高年限,土地的利用要符合合同和金钱交割等等问题,所以在进行这方面问题的协商时需要注意一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四川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征收土地的时候,普通老百姓都知道需要配合国家的工作,但是同样的,政府也需要进行一些的补偿,这样才能够安抚哦。被征...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
    易县荆轲山征地信息公开怎么申请现在,人们关心国家政务的心情越来越急迫,很多人都想了解国家政务大事。政府在自己的官网上会展示政务以便公民查阅,公民也有权...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1、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是应该在开头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在正文当中自然是应该有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期限,抵押的国有土地的具体面积,双方的违...


·中川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川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按照甘肃省兰州市规划,最近要扩建中川机场,其项目已经被列为甘肃省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此次扩建,涉及到多个行政村,不少农户面...


·2023山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山西省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很大,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当路线经过村庄的时候,会占用到农村耕地。农民失去土地,收入自然会减少,政府部门会拿出一笔钱,来...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
    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民可以补偿多少钱一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


·房产土地使用用途是什么
    房产土地使用用途是什么买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一件大事,您在进行购房买房的时候,对于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一定要要求售楼单位通通给自己发放齐全。因为...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