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是否可以申请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体损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实践中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往往应提供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我们知道,我国劳动者的年龄有一定限制,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不再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但实践中会有许多超龄农民工在城市务工,这些农民工也有可能会受到工伤。那是否可以申请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一、是否可以申请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因此,超龄农民工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七点内容,即以下的七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原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前后?

2、工作场所内?

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β性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内?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律师重要提示:

1、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职业史的相关资料;

2、员工离开原岗λ或原用人单λ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关键点:

1、因工外出期间;

2、工作原因;

3、受到意外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

1、上下班途中;

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重要提示:这只是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一项兜底性规定,目前尚有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可以为超龄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目前我国各大城市中有不少农民工,许多都已经超过退休年龄,这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这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也应进行工伤认定,得到工伤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首先,是...


·加班旷工扣工资怎么算?
    加班旷工扣工资怎么算?加班旷工扣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扣除当天没有来上班的那天的基本工资。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赔偿金是带有惩罚性质的,但是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为此我们特地请教了平台的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也好或者是个人也好,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当遇到违反劳动合同时,我...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


·劳动合同法解除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解除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