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
www.nj64.cn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了杜绝醉酒开车的现象,我国已将醉驾入刑,醉驾当事人被抓获之后,将会面临刑事上的处罚。那醉驾找人多少钱?会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醉驾找人多少钱?
醉驾被抓之后,只能通过找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以是减轻刑事处罚。律师的收费标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收取。我国刑诉有3个阶段,分别是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收费是3个阶段分别是1500-10000、2000-10000、3000-30000。具体还要了解情况,按照难易程度收费,普通的在中间值,5000、5000、15000。
二、醉驾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事实上在当事人醉驾被抓之后,只能寻求律师的帮助,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该案件,以减轻一定的处罚。醉驾当事人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序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如果醉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有逃逸等行为的,犯罪人员还会被从重处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在高空当中的物品坠落砸伤行人,但是比较常见的还是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我国关于高空坠物?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存在...
·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申请交...
·
女婿有车能给办低保吗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
·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
·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一、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有无固定...
·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一、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一、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一)抵押的相关介绍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
·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可以向贷款...
·
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有误工费吗?
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有误工费吗?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是有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
·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