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上班途中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的,有保管、返还及通知失主等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破坏遗失物。找不到失主的话,应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民法典》(字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拾得遗失物人的义务是什么?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三、拾得遗失物是不当得利么?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综上所述,按照民法总则规定,拾得人具有对遗失物的保管、告知及返还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故意对遗失物进行破坏、使用。如果联系不到失主,应该尽快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等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派出所会发布招领公告,如果超过六个月还没有人认领的话,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国家,上缴国库。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


·交通肇事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二)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三)如果是...


·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买卖,此时首先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就二手房的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办理登记备案,最后进行房...


·大黄牌货车几年报废
    大黄牌货车是二吨以上的大货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证券的交易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一种投资以及金钱交易往来的方式之一,证券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赚取较多的钱财,但...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再驾驶摩托车就很容易出事。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应该杜绝。在刑法修订案将醉酒驾驶入刑后,各...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一、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一)、保险对象1、赔偿对象对受害人的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予以赔偿。2、不能获得赔偿的人本车车上人...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一、交警扣车时间规定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醉驾机动车肇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醉驾机动车肇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