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后续赔偿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来确定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你知道如果交通事故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供你参考。

一、同等责任的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同等责任赔偿怎么做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技能、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的。

3、伤残等级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三、什么情况下构成同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5、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8、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9、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因此,如果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时,赔偿义务主体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如果你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进行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问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现在马路杀手越来越多,但好多司机买了保险依然存在驾驶逃逸这种行为,对于驾驶逃逸这种情况,有...


·车子被划了没买划痕险怎么报保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由于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划痕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车损险:被保险人...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事故当事人是国外人或者其中一方是外国人,那便要按照涉外交通事故情况来处理,必须根据我国关于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可以扣押事故车辆吗
    交通事故中,与事故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事故车辆。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中,为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交警会先扣押事故车辆,但有些事故中却不会。从法律角度来看的...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汽车拥有的数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必须按照交通发的规定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一方不配...


·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应在技术鉴定结论的范围内
    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应在技术鉴定结论的范围内,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技术鉴定结论,是一项特殊的技术鉴定结论。在现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制度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一、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