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很多人错误地理解婚前财产公证,以为婚前财产不公证就会变成共同财产,其实只要有证据证明该财产确实是婚前所得,不公证也仍是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是一种比较明确的证明财产是否为婚前所有的方式,所以,原则上如果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财产为婚前所得,则公证就不显得那么必要了。本着以上原则,你婚前取得的房产,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根本无须公证,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至于你父母的房产,更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现金、存款、股票这类财产。比如股票,如果你在婚前就已持有,且婚姻期间不发生变化,股票的购买和持有记录足以证明其取得时间。但一旦股票在婚后有出售、再购进等行为,有时就很难分清有没有婚后资金注入了,且按正常理解,婚前股票在婚后的收益,如无特殊约定,应为共同财产。所以,如果要公证,可以考虑对股票等不易证明的财产进行公证,带相关持有股票的数额、类别等证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一是明确证明相应股票的归属。二是明确约定该股票帐户上婚后的收益及买卖变化都仍为个人财产。能做的,大致如此。其实婚姻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有时恐怕是很难绝对分清的,除非双方干脆约定婚后也是各自财产归各自,财产在谁名下就算谁的,也是是婚姻AA制。
二、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公证或者说不公证并不会影响婚前房产的变更,从原则上来说,属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与他人结婚,然后共同生活了很多年之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这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假结婚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北京出台一系列房屋政策,外籍人口将很难买到房,但有些人已经找到了“破解”之法,就是通过假结婚买房,通过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在企业拆迁中,企业厂房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于一方个人...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关于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其实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当然此时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购买,情况不同日后夫妻要是离婚的话,...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其基本的民事权利,还有一些重大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由父母代替当事人作出决定的。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想把房产留给孩子,但...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一)一次性购房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


·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
    一、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法典》(20...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


·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当事人用自己的二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
    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当事人用自己的二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行为。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办理抵押贷款时都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